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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阳市中医医院关于发布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1-08-25 13:53:55

根据《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61431号)、《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6580号)、《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6660号)、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8451号),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,其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仅在特需医疗服务开展中适用。公示期:7天(2021825-2021831日)。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。

2021825



附件     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拟开展市场调节医疗服务项目(特需项目)定(调)价表

医疗机构名称(盖章):绵阳市中医医院

序号

编码

项目名称

项目内涵

计价单位

价格(元)

拟执行时间

1

110200002-10

1级专家门诊诊查费

设立单独的接诊区域,专人提供咨询挂号等服务,由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、全国名中医等专家医师提供诊疗服务,服务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

400

6个月

仅适用特需门诊收费

2

110200002-11

2级专家门诊诊查费

设立单独的接诊区域,专人提供咨询挂号等服务,由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等专家医师提供诊疗服务,服务时间不少于20分钟

300

6个月

仅适用特需门诊收费

3

110200002-12

3级专家门诊诊查费

设立单独的接诊区域,专人提供咨询挂号等服务,由省级名中医等专家医师提供诊疗服务,服务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

200

6个月

仅适用特需门诊收费

4

110200002-13

4级专家门诊诊查费

设立单独的接诊区域,负责提供咨询挂号等服务,市十大名中医等专家医师提供诊疗服务,服务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

100

6个月

仅适用特需门诊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