绵阳市中医医院关于发布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
根据《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6〕1431号)、《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6〕580号)、《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6〕660号)、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8〕451号),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,其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仅在特需医疗服务开展中适用。公示期:7天(2021年8月25日-2021年8月31日)。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。
2021年 8月25日
附件 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拟开展市场调节医疗服务项目(特需项目)定(调)价表
医疗机构名称(盖章):绵阳市中医医院
序号 | 编码 | 项目名称 | 项目内涵 | 计价单位 | 价格(元) | 拟执行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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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110200002-10 | 特1级专家门诊诊查费 | 设立单独的接诊区域,专人提供咨询挂号等服务,由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、全国名中医等专家医师提供诊疗服务,服务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 | 次 | 400 | 6个月 | 仅适用特需门诊收费 |
2 | 110200002-11 | 特2级专家门诊诊查费 | 设立单独的接诊区域,专人提供咨询挂号等服务,由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等专家医师提供诊疗服务,服务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 | 次 | 300 | 6个月 | 仅适用特需门诊收费 |
3 | 110200002-12 | 特3级专家门诊诊查费 | 设立单独的接诊区域,专人提供咨询挂号等服务,由省级名中医等专家医师提供诊疗服务,服务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 | 次 | 200 | 6个月 | 仅适用特需门诊收费 |
4 | 110200002-13 | 特4级专家门诊诊查费 | 设立单独的接诊区域,负责提供咨询挂号等服务,由市十大名中医等专家医师提供诊疗服务,服务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 | 次 | 100 | 6个月 | 仅适用特需门诊收费 |